南新制药财务造假终落定!虚增利润157%,公司及责任人被罚1100万
医苑 | 2026-08-18 18:14:31 原创
江海峰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8月17日,湖南证监局正式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9号),科创板上市药企南新制药(688189)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造假案尘埃落定。调查认定,该公司通过客户退货未冲减、现金折扣未入账等手段,合计虚增营业收入6468.2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7.11%。这意味着,若剔除造假水分,公司2023年实际利润总额为负,是一起典型的财务造假案件。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6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南新”。

两项违规操作,利润造假157%
根据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南新制药的财务造假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在两项财务处理上动手脚:
一是客户退货未冲减。 2023年,广州南新在部分客户发生退货后,未按规定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当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5.96%;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19.46%。仅此一项操作,就足以将公司真实的亏损扭转为账面盈利。
二是现金折扣未入账。 同年,广州南新与客户签订的《应收账款协议》约定的现金折扣已生效,但公司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2.73%;虚增利润总额286.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7.65%。
两项合计,南新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6468.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8.69%;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57.11%。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南新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张世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胡新保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本次行政处罚罚款合计1100万元。
并非“初犯” 连续4年财务数据失真
此次被罚并非南新制药首次在财务合规上“翻车”。就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的同日(8月13日),湖南证监局还因该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4年的财务数据失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2021年南新制药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525.6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0.77%;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0.71%;同时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2.13%。2024年,公司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1156.3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4.39%。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南新制药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时任董事长胡新保、时任总经理张世喜、时任财务总监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对南新制药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及公开谴责。
从2021年到2024年,连续4年的年报涉及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表明南新制药的内部控制和财务核算体系存在系统性漏洞。
业内称企业经营陷困局,投资者应警惕风险
“这不仅仅是财务技巧上的失误,更折射出企业在主营业务上面临的巨大生存压力。”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他看来,南新制药之所以铤而走险进行财务造假,与核心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和业绩持续滑坡密切相关。
公开资料显示,南新制药核心产品为“力纬”(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2025年度,该产品实现销量627.36万瓶,同比减少40.35%;实现销售收入8447.21万元,同比减少54.47%;毛利率从71.32%降至50.81%。公司解释称,销量下滑主要由于2025年流感流行态势平缓、帕拉米韦相关剂型生产厂家从2023年底的9家增至39家导致竞争加剧,以及帕拉米韦注射液中标第10批国家集采后价格降幅达94.74%。
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62%;实现利润总额-1.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亿元。南新制药自2021年以来连续5个年度净亏损。
“一家连续多年实际亏损、核心产品面临集采降价和竞争加剧双重压力、却突然在某一报告期‘精准’盈利,这本身就值得高度警惕。”上述分析师提醒投资者,对于基本面羸弱且有过财务“前科”的上市公司,应对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保持审慎。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南新制药股票并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半岛全媒体记者 江海峰)
责任编辑:江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