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通报4起典型案例
山东法治报 | 2026-08-19 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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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部署,省公安厅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全力排查整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依法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共侦办相关案件2732起。
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侦查发现,辖区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从外地非法购进大量烟花爆竹。4月7日,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德州武城县公安局侦查发现,辖区杨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购进烟花爆竹制品大肆销售,所售产品均为“三无”产品。6月12日,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烟台莱阳市公安局侦查发现,辖区黄某、衣某、陈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结成非法购销链条。7月18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对三人做出相应判罚。菏泽单县公安局侦查发现,辖区某烟花爆竹销售公司经营者李某、时某、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重新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大量购进烟花爆竹,并从专用仓库移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普通仓库储存,以此逃避监管。6月10日,法院一审分别对三人作出相应判罚。
警方提示,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是严重违法犯罪,更是在群众身边埋下巨大安全隐患。无论是无证囤积、非法倒卖,还是证照失效后继续经营、销售超标产品,触犯刑法必将受到严惩。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不购买、不燃放来路不明、超标伪劣产品。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马永文)
责任编辑:李金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