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车厢数十条黄鳝“越狱”,乘客纷纷上手帮忙,地铁工作人员事后跟进车厢清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2026-08-18 21:27:51
一只塑料桶翻倒,几十条黄鳝顺着车厢地板四散游走,站在旁边的乘客先是后撤半步,随即蹲下身,一条一条把它们捡回桶里。8月17日下午,这一幕发生在南京地铁S3号线的列车上。S3号线又称宁和城际,南起南京南站,北至浦口区高家冲站,沿线设有多个近郊车站。相关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被网友戏称为“南京地铁人鱼大战”。
视频拍摄者陈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间是8月17日下午5点半左右。“一位叔叔上地铁时绊了一下,装黄鳝的桶就翻了。”她回忆,黄鳝出桶后在地板上四处游窜,周围的乘客并没有走开,“车厢里的叔叔阿姨也很热心,都帮忙捡起来”。陈女士介绍,事后地铁工作人员也联系了她,跟进后续的车厢清洁卫生工作。
记者注意到,视频在社交平台传开后,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未必有同车厢乘客那样的胆量,“年轻人想帮忙,却不太敢下手”,还有网友坦言“我四十多岁了,也不敢抓”。不过讨论中也出现了质疑的声音。有网友提出“地铁不让带活物上车,金鱼都不行”,还有网友称自己曾因携带一条观赏鱼被拦在闸机外,并追问装黄鳝的容器是否做到了密封防漏。
针对这一疑问,记者联系了南京地铁客服,客服表示会有专人对接,但截至发稿,暂未有相关回应。记者也查阅了修订后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禁带物品条款正是此次修订的重点之一。条例第五十条列出乘客不得携带进站、乘车的四类物品:危险物品;“活禽和猫、狗等动物(盲人携带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军警犬除外),充气气球”;电动代步工具、自行车;以及“其他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物品”。
记者了解到,条例并未逐项点名鲜活水产品。黄鳝既不属于活禽,也不在猫、狗等动物之列,能否携带进站,可能取决于第五十条第四项的兜底认定,即是否构成影响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物品。记者还了解到,条例第三十五条还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保持车站和车厢整洁、卫生。此外,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责任编辑:崔可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