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调解书了结三笔欠款,汶上法院高效调解涉农纠纷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9 08:24:05

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次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延伸调解职能,当场引导双方将另外两笔未起诉的种子、化肥欠款一并纳入调解范围,最终以一份民事调解书高效化解三起纠纷,实现“一案调三案结”的良好效果。

原告某农业有限公司长期从事种子、化肥销售,被告胡某某因农业生产需要,多次从原告处赊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先后欠下三笔货款并分别出具欠条。因其中一笔到期未付,原告诉至法院。

立案后,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虽只主张其中一笔欠款,但双方在陈述事实时,都提到还有另外两张欠条、两笔债务未处理。如果按常规程序审理,本案审结后,双方仍需就剩余两笔欠款另行起诉,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影响后续合作。

承办法官了解实情后,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从便民利民、实质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沟通:“三笔欠款都是同一买卖关系产生,双方对事实、金额都无争议,与其分三次打官司,不如一次说清、一次结清、一次了断。”

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胡某某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债务、主动履约;另一方面劝导原告某农业有限公司体谅农户生产周期,给予合理履行期限,实现互利共赢。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三笔欠款总额一并确认,胡某某按约定时间一次性付清,原告放弃违约金,再无其他争议。法院当场制作并送达民事调解书,一份文书彻底了结三笔债务。

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短、程序简、成本低,既避免了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反复举证应诉的诉累,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农业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了农户生产经营稳定。

此次高效调解,是汶上法院次邱法庭“法助农兴”品牌建设的鲜活缩影,既护好了涉农企业的“钱袋子”,又稳住了农户生产的“安心丸”。下一步,汶上法院将继续深耕“法助农兴”特色司法服务,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调解做到群众心头,以司法温度护航农业生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