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屋檐滴水引矛盾 倾心调解助和谐

地方法治 |  2026-08-19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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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基层和谐的重要基石。然而,临沂市罗庄区某村的张三夫妇与邻居李四,却因房屋漏水问题积怨渐深,最终对簿公堂。

纠纷起于十余年前。李四在自家庭院搭建了一处小棚,棚顶铺设石棉瓦,紧贴邻居张三家的小平房。每逢降雨,棚顶雨水径直冲刷平房外墙,久而久之,张三屋内墙皮出现发霉、脱落现象。

2022年,李四又在自家房顶上加盖一层铁皮瓦,该铁皮瓦正挨着张三主屋外墙,雨雪天气时,水流顺主屋外墙下淌,自此张三夫妇的主屋陆续出现返潮、墙皮霉变脱落等问题。夫妇二人认为,房屋返潮系邻居加盖铁皮瓦所致。此外,两家之间的排水夹道因被杂物堵塞积水,房屋受潮问题加重。张三多次协商无果后起诉至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首先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因李四深感“对簿公堂”有损颜面,抵触情绪较大,首次调解未能成功。

第二次调解时,针对李四的顾虑,承办法官耐心开导,告知“到法院不是为了让谁丢面子,而是为了把问题解决了,就算到了法庭,也能握手言和,把矛盾说开了,以后还是好乡邻。”

结合实地走访,法官也为张三夫妇耐心分析,墙面发霉成因较复杂,不能直接断定是铁皮瓦及小棚导致,当务之急要综合处理好各项影响因素,从根本上解决渗漏问题。

经过细致沟通与情理引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四同意对房顶铁皮瓦进行整改;排水夹道及排水口的清理工作由张三夫妇自行负责;其主屋墙皮发霉部位亦由张三夫妇自行维修,李四应提供必要的通行与施工便利。

协议落地履行后,法官及时电话跟进回访,保障纠纷妥善办结,确保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罗庄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