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纳民智聚合力 民主实践润基层——巨野县推动民意融入立法监督司法全过程

地方法治 |  2026-08-20 21: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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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关键在于搭建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载体。巨野县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陪审员等民主平台,贯通人大依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把社情民意充分融入立法征询、司法参与、民生监督全过程,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县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温暖人心的力量。”巨野县人大基层立法联络员董滕飞说。法官恪守法律标尺,人大代表传递群众心声,立法联络员收集民意诉求。在巨野,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汇集基层立法声音,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群众参与司法审判,探索人大与纪检监察联动监督模式破解民生难题,一套接地气、可感知的基层民主实践模式不断完善。

建强立法阵地,畅通民意直通渠道

龙堌矿区法庭是菏泽市人大常委会设在巨野的唯一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23年设立以来,联系点始终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统筹指导,立足法庭直面群众的司法一线优势,积极探索立法民意征询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路径,创新构建五项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民意“直通车”。

一是“线上+线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联系点在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公示立法草案并配套意见征集二维码,实现 “指尖上的立法参与”;邀请行业从业人员、利益相关群体、热心群众走进联系点,组织专题讨论会、论证会,分类梳理不同群体诉求,着力提升意见建议针对性。二是“网络+网格”延伸民意触角,对接全镇47个综治网格平台,运用视频会议系统远程开展立法意见征集,拓宽民意征集覆盖面;常态化开展信息采集员业务培训,落实“一任务一档案”,对征集意见实行台账化、信息化归档管理,做到流程规范高效、全程可追溯。三是“实践+实例”找准法律实施堵点,立足审判执行前沿,梳理法律法规适用过程中存在的条款模糊、制度滞后等现实问题,把司法办案中形成的鲜活案例转化为修法参考,实现司法实践成果向立法资源转化。四是“外脑+内智”提升意见品质,遴选15名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人才库,针对重大复杂立法项目开展研讨论证,凝聚专业共识,不断提高立法意见的科学性可行性。五是“普法+调解”拓展职能外延,结合巡回审判宣讲本地法规,设立人大代表先行调解工作室,发挥董滕飞“法官+人大代表+立法联络员”多重身份优势,邀请县乡人大代表参与诉前矛盾化解,推动立法征询、普法宣传、社会治理一体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强化顶层设计,建立联系点定期调度、意见反馈、成果转化闭环管理制度,主动做好向上对接、业务培训、调研指导等保障工作。对联系点报送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及时向基层反馈立法采纳情况,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让来自田间地头的基层声音直通立法机关。

严把选任关口,夯实司法参与根基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审判、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陪审员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巨野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坚持人大主导、部门协同,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县人民法院抓实宣传发动、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前期工作,规范履行提请任命法定程序,从源头上优化队伍结构、严把人选质量关口。

履职成效是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落脚点。县人大常委会跳出“重任命、轻管理”的惯性思维,坚持任命与监督并重、使用与培养同步,持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监督、服务保障。针对陪审员队伍当中有一部分人员同时兼任人大代表的实际,充分放大双重身份优势,搭建双向履职平台。引导身兼人大代表的陪审员当好司法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双向纽带”,在庭审参审时主动把基层民情、乡土情理带到法庭,推动法理情深度融合;在闭庭之后立足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等载体,收集群众对案件审理、普法宣传、法律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将司法一线发现的社会治理短板转化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实现司法参与和代表履职双向贯通、成果互促。

同时以双重身份陪审员为标杆示范,带动全体人民陪审员主动履职。县人大常委会联合法院定期组织陪审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视察调研、旁听交流等活动,健全履职档案,引导全体陪审员树牢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履行参审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的优势,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平正义,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创新监督模式,赋能民生实事落地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体现在立法、司法领域,更落实在民生实事监督实践之中。巨野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监督协同机制,积极探索人大依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注重打通民意收集和监督实施的转化通道,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收集掌握的群众急难愁盼诉求转化为人大监督线索,将项目实效、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统筹纳入监督视野,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形成“发现问题—交办督办—跟踪问效—成效回访”的完整闭环。此前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工作监督实践中,通过实地踏勘、查阅资料,围绕建设质量、管护运营、资金使用、路域环境等重点开展监督,就是该协同监督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有效推动民生项目落地见效。

与此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不断丰富代表监督载体,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座谈、民生实事项目评议等活动,把群众监督力量嵌入民生项目建设、基层治理全过程,推动监督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基层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深厚的实践沃土。下一步,巨野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强化统筹推进,不断释放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陪审员平台效能,完善民意吸纳、转化、反馈全链条机制,持续深化人大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健全立法联系点成果反馈激励机制,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闭环管理,不断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法治建设的渠道,以丰富鲜活的县域民主实践,为推进地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贡献巨野力量。

(通讯员 王称)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