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发布】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典型违法案例
滨州民生 | 2026-08-20 09:13:23
为推进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各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规使用特种设备,现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典型违法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6年3月,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起重机械正在使用,企业未能提供起重机械的有效检验报告。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山东某装饰装修材料有限公司在用叉车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作业人员案
2025年11月,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装饰装修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厂区内1台叉车正在使用,企业未能提供叉车使用登记证和驾驶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2026年4月,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企业仍未能提供上述叉车驾驶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使用该叉车,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山东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6年6月,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蒸汽压力管道和厂区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正在使用,企业未能提供上述特种设备的有效检验报告。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邹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山东某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安全阀案
2026年4月1日,惠民县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1台在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已超期,执法人员责令企业4月8日前改正;2026年4月9日,惠民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企业仍未能提供上述在用压力容器上安全阀的有效校验报告。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惠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案
2026年2月,阳信县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1台压力容器正在使用,企业未能提供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材料,执法人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2026年5月,阳信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企业仍未能提供上述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材料。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阳信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山东某商用厨具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6年3月,博兴县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商用厨具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车间内叉车正在使用,企业未能提供叉车的有效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材料。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博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和登记的叉车,于检验合格后7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山东省博兴县某钢铁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2026年3月,博兴县市场监管局到山东省博兴县某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1台起重机械正在使用,企业提供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博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使用该起重机械,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守法提示:特种设备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有落实好登记、检验等规定,才能确保合规使用、安全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取得相应资格,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