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丨滕州市查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大众新闻 孟令洋 2026-08-20 14:47:11
编者按: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有效抓手。近年来,滕州市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效推动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法治滕州”微信公众号推出部分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践,敬请关注。
【典型案例】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润益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化肥广告案经查,当事人发布的“黑金氮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广告中含有“一瓶挑战240斤尿素”“全能免追肥”“抗病抗逆”“利用率达到80%以上,持效期长达40-60天”等内容,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的保证和有效率,且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3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注:案例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学习笔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九条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过程,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疏导回应、指导示范、组织听证、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摘要如下:(六)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摘要如下: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大众新闻记者 孟令洋)
责任编辑:苏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