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矿业选矿分公司被行政罚款4.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0 13:02:4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四川·攀枝花)信息公示栏获悉,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下称“攀钢集团矿业选矿分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攀钢集团矿业选矿分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2026年6月26日,处罚机关执法人员到攀钢集团矿业司选矿分公司检查时发现: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中破电磁站低压配电室内配电柜、破碎1#高压配电室入口缺少警示标识;
2.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中破污水池未辨识为有限空间;
3.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审批:13#皮带更换电机吊装作业未审批。
对此,处罚机关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7项裁量阶次B、《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项裁量阶次A、《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4项裁量阶次A,综上依据《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
违法行为1处1.5万元罚款,违法行为2处1.5万元罚款,违法行为3处1.5万元罚款,综上合并处人民币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攀)应急罚〔2026〕28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负责人李金。其母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174637.38680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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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