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抗”到“对话”,微山法院执结一起涉农土地返还纠纷案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1 12:41:29
近日,微山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农土地返还执行案件。面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矛盾激化的复杂局面,微山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制度优势,通过实地勘察摸清底数、多轮约谈释法析理、联动基层协同疏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该案不仅让长期被占用的集体土地顺利回归,更实现了从“对抗”到“对话”、从“案结”到“事了”的转变,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承包期满引纠纷
司法裁判明权责
1996年8月,吴某某等三人与某村村委会签订《荒地开发协议》,承包村西涝荒地约18亩,期限20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但三人继续使用并扩占至39.618亩,开挖鱼池、种植树木。
2024年,某村村委会发现该地块长期被无偿占用,便向三人下达《解除土地租赁通知书》,要求其限期交还土地,因三人拒不履行,遂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承包合同已于2016年届满,此后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原告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后,三被告继续占用土地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判决三被告返还涉案土地,原告一次性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款81 万余元。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执行遇梗阻
矛盾交织存风险
二审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双方对立情绪加剧,矛盾一度激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和实地调查发现:一方面,三被告对土地投入较大,地上附着物价值评估虽已确认,但当事人对补偿数额的心理预期仍有落差;另一方面,该案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政策推进与村民切身利益平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案情复杂、化解难度大。
府院联动聚合力
善意执行促和解
面对执行困境,承办法官确立了“和解优先、实质化解”的工作思路。

一方面,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耐心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主动联系涉案村属地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县信访局,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协助疏导当事人情绪。
通过多次实地勘查和座谈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三被告自觉腾退涉案土地,原告配合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点交接,补偿款项一次性支付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微山法院将立足审判执行职能,持续健全优化涉农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筑牢基层稳定根基。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褚思雨 通讯员 赵恒
责任编辑:李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