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纪委监委 :莫让“任务思维”消解警示意义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8-21 14:11:02原创
近期,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初衷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以正面典型为标杆,勇担履职使命。但反观基层落实现状,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仍存有“任务思维”,没有真正将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触及灵魂。
有的将警示教育视作应付考核的硬任务,片面追求流程完整、资料齐全,满足于开会传达、通读文件、签字留痕,草草走完警示教育流程;有的抱着“案件离自己很远、问题与自己无关”的旁观心态,把典型案例当作“坊间故事”,把警示教育当作“例行走过场”,全程被动参与、敷衍应付,不愿主动对标自查、深刻自省,让警示教育彻底走了形、变了味,完全丧失了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核心作用。
每名党员干部都是警示教育的主角和自省对象,绝非置身事外的旁观者、看客。警示教育的核心,从来不是简单通报几起案件、组织几次学习,而是要让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倘若只把警示教育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就容易出现“会上很震撼、会后很平静”“看别人问题很清醒、查自己风险很模糊”的现象,大大弱化了警示效果。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警示教育应当兼具“正面引导”和“反面警醒”双重作用。一方面,要善于从正面典型中感悟初心使命,学习那些默默奉献、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榜样;另一方面,也要从反面案例中看清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底线失守的危害。如果只把反面典型当作“别人的问题”,就容易陷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心态,最终让警示变成“看戏”,让教育流于形式。现实中,个别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不是因为没有参加过警示教育,而是因为警示教育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不是因为不知道纪律要求,而是因为在“一次警示教育而已”“不会查到我”的侥幸中放松了警惕。
谨防警示教育做任务、走过场,关键在于把“走心”二字贯穿始终。不能只满足于“学过了”“参加了”“记录了”,而要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改。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党员干部看清腐败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通过对照检视,让大家自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日常作风是否严实;通过整改落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说,警示教育不是终点,而是廉洁从政的新起点。各级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能用“教育别人”的心态搞教育,而要用“改造自己”的态度受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防止警示教育走形变味,才能让党员干部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为人民服务、以真抓实干的实绩赢得群众信任。
(通讯员 庞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