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西医糖尿病医院两年连续收到税务医保双重行政处罚近80万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1 13:32:20
信用中国公示信息显示,2025-2026年,济南中西医糖尿病医院有限公司先后被税务、医保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涉及逃避缴纳税款、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两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接近8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IDB593J,法定代表人马飞飞,成立于2017年03月14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555号海那城5号楼。

税务违法处罚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南税稽三罚〔2026〕51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本次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内容为处以少缴税款、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罚款金额73.676464万元,无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经查,该医院存在逃避缴纳税款、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
医保基金使用违规处罚情况
此前,济南市槐荫区医疗保障局已对该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济槐医保罚字〔2025〕3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9月16日。
处罚类别为罚款,罚款金额5.94707万元,无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违法事实为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该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构成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第(三)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的违法情形,处罚依据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作为纳税主体和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既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代扣代缴义务;更要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规范诊疗行为与收费项目,杜绝过度检查、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切实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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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