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因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被处罚五十余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1 13:38:45
信用中国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在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济南市长清区医疗保障局处以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1134921404310,法定代表人齐良民,举办单位为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地址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000号。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长医保罚字〔2025〕2号,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内容为: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追回医保基金金额306190.13元,给予1.3倍合计515047.17元罚款,罚款金额51.504717万元,无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经核查,该医院在医保基金使用全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情形,该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罚依据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作出处罚的机关为济南市长清区医疗保障局。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各级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规范诊疗、收费、结算全流程管理,杜绝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药品等违规行为,守好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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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