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指挥吊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广西路建工程集团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1 15:21:3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8月3日,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的违法事实显示:2026年6月29日,执法人员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路建设处移交线索前往国道230(长周路—西韩路)道路工程(房山段)施工现场示证检查,经查,施工单位广西路建工程集团在该项目永定河特大桥23号墩汽车吊现场指挥吊装作业人员无起重信号司索工作业证。当事人使用的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
对此,处罚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广西路建工程集团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交﹝总﹞﹝2026﹞第1612-032105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11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湘华,公司大股东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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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