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致一人死亡!深圳龙岗平湖一项目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施工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郭振亮   2026-08-21 15:57:27原创

8月14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龙岗平湖“5·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2026 年 5 月 9 日 20 时 04 分许,龙岗区平湖街道大松园路70号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工作井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8 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全线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龙华区和龙岗区,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分别为公明取水口标段、土建一标、土建二标、土建三标,每个标段通过招投标确定不同的施工单位施工,事发标段为土建二标。建设单位:深圳市原水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调查认定,龙岗平湖公清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5·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现场管理缺失,监理单位疏于监理,施工人员未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高空坠物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经过】

2026 年 5 月 9 日 18 时 50 分许,鄢某裕组织白班班组长彭某林、晚班班组长杨某海和晚班工人召开班前会,会上安排晚班的施工任务,晚班的施工任务为整改工作井内的隧道轨道、盾构机前推后的管片拼装、泥浆系统调试、井内循环水管修复和金属水管安装、材料转运、TBM 向前掘进等,井内循环水管修复和金属水管安装需乘坐吊篮进行高空焊接作业,鄢某裕白班申请的危险作业票批准了本次高空动火作业。会后彭某林和杨某海交接工作时彭某林告诉杨某海扩孔作业白班未完成晚班需要继续完成扩孔任务,杨某海将扩孔任务分配给在旁边的姜某完成,并告诉姜某扩孔作业前需保证作业面下方无人。

19 时 15 分许,高空动火作业人员钟某区和洪某军佩戴安全帽到达工作井底吊篮停放位置,洪某军将2 根槽钢放到吊篮上。19 时 45 分许,钟某区和洪某军乘坐吊篮上升至工作井井壁作业位置,洪某军将焊渣接火斗挂好后开始进行焊接加固水管支架作业。姜某接到扩孔作业任务后,先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和扩孔作业工具到达作业位置,通过微信视频连线和彭某林确认砂浆管安装孔扩孔位置。19 时 41 分许,姜某在施工群中微信联系施工员严某杰需要安装临时电箱,严某杰微信通知电工安装临时电箱, 10 电工到达扩孔位置安装了临时电箱测试接通电源后离开。19时59 分许,姜某开始使用冲击钻扩孔。20 时04 分许,扩孔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块掉落工作井内击中正在吊篮上进行焊接作业的洪某军头部。

【相关单位发现的问题】

1.江南工程管理公司的问题

江南工程管理公司疏于监理,危险作业审核流于形式,未核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便审批同意危险作业;未发现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够的问题;晚班作业现场安全巡查不到位,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无人管理。

2.水利水电十四局公司的问题

水利水电十四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未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够,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培训;危险作业审核流于形式,未核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便审批同意危险作业;晚班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无人管理。

3.华隧建设公司的问题

华隧建设公司未落实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违规安排交叉作业,未采取措施防止交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高空坠物;未按照危险作业审批表要求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监护。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2 家)】

1.水利水电十四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够,培训考试走过场,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交叉作业和危险作业无人管理的事故隐患;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交叉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2.华隧建设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交叉作业和危险作业无人管理的事故隐患;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交叉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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