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曝光3起肉及肉制品领域典型案例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1 17:14:01
2026年,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发布第九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肉及肉制品领域)。
一、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市之禾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肉制品案
2026年7月,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之禾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行政处罚。
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食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店铺内销售的“麻辣肉片”菜品标注“精选牛后腿肉,每一口都是纯正牛肉的滋味”内容,制作菜品实际使用的是鸭肉。对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泰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岱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李秀珍餐饮饭店经营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生猪肉案
2026年5月,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李秀珍餐饮饭店经营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生猪肉案移送公安机关。
岱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食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抽样检验,当事人购进销售的生猪肉中检出沙丁胺醇,沙丁胺醇属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当事人经营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生猪肉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三、宁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宁阳华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案
2026年6月,宁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宁阳华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案移送公安机关。
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食品经营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肉制品未经检验检疫,使用的动物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系伪造。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宁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泰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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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