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检司携手同行 法护少年归途
地方法治 | 2026-08-22 21:52:15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与权益保护,8月21日上午,淄博市沂源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为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活动。

活动第一阶段,县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朱莹雪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向未成年对象系统讲解了报到、定期报告、外出审批、信息化监管、教育学习与公益劳动等日常监管“硬杠杠”。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违规案例,工作人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深刻剖析了违反监管规定可能引发的警告、治安管理处罚乃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
活动第二阶段,全体人员共同观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品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微视频《少年回家路》。影片以真实案例为原型,细腻刻画了迷途少年在家庭、社会与司法的共同守护下,修复父子关系、重拾信心、重返正轨、一步步回归家庭的历程。观看结束后,工作人员引导大家写下观影感悟,把“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深深镌刻在心底,真正实现了从“看到”到“触动”再到“自省”的教育转化。
活动第三阶段,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张田田以《守住最后一次机会》为题,为未成年对象带来了一堂发人深省的法治课。检察官从“最后一次机会”切入,结合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深入剖析了冲动滋事、聚众斗殴、侵财型犯罪背后沉重的法律代价与现实代价。紧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检察官重点讲解了“软暴力”、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拉帮结派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黑恶犯罪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引导大家认清“江湖义气”的虚伪与危害,坚决远离“问题圈子”和不良团伙,绝不做黑恶势力的“马前卒”和“工具人”。
整场活动由“规定入脑”到“案例入心”再到“信仰入行”,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实现了“监管规定入脑、警示案例入心、法治信仰入行”的教育目标。参与活动的未成年对象纷纷表示,这样的法治教育“听得进、记得住、受触动”,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珍惜矫正机会,遵纪守法、向阳而生。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检司联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做深做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把“管得住、矫得好、融得进”的要求落到实处,用法治的温度照亮每一个迷途少年的回家之路。
(沂源司法)
责任编辑:王均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