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最新曝光!这些人被处罚!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8-22 07:39:02原创
“你好,请配合吹气,接受检查。”
夏秋之交,聚餐出行增多
为防止酒驾醉驾风险抬头
德州公安交警常态化开展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严查零容忍
守好群众出行平安路!
案例一屡教不改!再次酒驾+无证,拘留15日!
时间:2026年8月12日
地点:东方红路崇德十大道
当日18时25分,驾驶人周某某驾车途经检查点,被天衢新区高铁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核查民警发现,周某某此前已有酒驾被查处的记录,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其并未取得驾驶证,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以案释法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直接升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可并处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案例二112mg/100ml,涉嫌醉驾!
时间:2026年8月16日
地点:临邑孟寺街
21时39分许,临邑公安交管大队在孟寺街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查获驾驶人李某某涉嫌酒后驾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执勤民警随即将李某某带至医疗机构提取血样作进一步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以案释法
●酒驾与醉驾的认定界限
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行政违法;
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醉驾的代价
刑事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留下终身犯罪记录;
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若驾驶营运机动车,禁驾年限更长。
案例三酒驾+无证,三轮摩托车也是“车”!
时间:2026年8月19日
地点:四女寺村南德上高速桥下
当日15时05分,武城公安交管大队开展专项查处行动时,杨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途经检查点,被民警拦停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确认,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构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针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针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共计罚款1200元。
以案释法
●三轮摩托车属于法定机动车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均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与处罚规则和小型汽车一致。
● 酒驾、无证,风险与处罚双重叠加
无证驾驶人员未接受系统驾驶培训,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饮酒后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叠加三轮摩托车车身稳定性差、防护薄弱的特点,事故伤亡风险大幅提升。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千分险!
德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醉驾危害大 代价高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任瑶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