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生态安全 源头防范涉稳风险——海阳法院助力金矿项目稳评评审提质增效
地方法治 | 2026-08-22 21: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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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海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丽媛受邀参加海阳市某金矿采选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会,研判项目风险、开展法典宣讲、提出专业建议,相关意见全部被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矿产开采属于高影响、高风险生态扰动类项目,依托“海晏·青川”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和生态治理调研经验,海阳法院梳理总结环资案件痛点发现,辖区部分矿山企业受市场经营波动、债务压力、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影响,存在生态修复费用计提不规范、专项治理资金被挤占挪用、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虚化悬空等突出问题,是矿山类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核心诱因,必须通过法治化、制度化手段补齐治理短板、化解风险。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借此契机,杨丽媛庭长在评审现场开展专项普法宣讲,重点解读生态修复核心条款,清晰厘清采矿权人编制专项生态修复方案、足额计提修复费用、专款专用开展治理的法定责任与义务边界,引导企业严守生态底线,从源头夯实项目治理法治基础。同时提出多元筹资路径,建议设立生态绿色修复基金,同步建立资金使用、公示、验收、回溯机制,实现资金阳光透明、治理责任落地见效。长期以来,海阳法院以司法力量践行“两山”理念,将生态司法与基层治理相融合,以专业司法力量参与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确保矿山采选工程等有污染隐患风险的项目,从前期、中期、末期全流程防护、修复生态环境,以优质司法服务守护辖区绿水青山、护航辖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海阳法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