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即回款” 助力 “案结事了人和”!德城区法院探索“随案执行+一号到底”模式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贺莹莹   2026-08-24 09:35:17原创

 “案件随案履行,款项就到位了!”近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城区法院)运河开发区人民法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服务合同纠纷时,依托“随案执行+一号到底”机制,上演了“审执无缝衔接”的生动一幕。

某节能公司诉某物业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效益款及违约金,审理中原告申请诉讼保全,被告公司账户被足额冻结。庭审后,双方虽有和解意愿,却卡在“先解封还是先付款”的死结上,被告称资金困难,不解封无法付款;原告则担心解封后财产转移,权益落空。

僵局之下,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启动随案执行程序,根据当事人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同步以“民初”案号启动执前扣划,将冻结款项直接划转至原告账户,随后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案件在审理结束后,矛盾就地化解,双方权益与信用均得到最大程度保护。从保全、调解到扣划、解封,全流程使用同一案号,当事人无需另案查询,法官也无需重复建档,真正实现了“一号到底、一次了结”。

所谓“随案执行”,即在案件受理、审理、裁判全过程中,同步融入执行理念,落实执行准备、推进执行衔接,将诉前引导、诉中保全、诉后履行督促等工作贯穿始终,实现“审判与执行无缝对接、矛盾化解与权益同步推进”,助力“案结事了人和”。“一号到底”则确保从判决、调解到履行兑现,全部沿用最初立案时的“民初”案号,流程透明、责任清晰。这一模式是“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在审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与细化,着力打通审理、执行全流程衔接通道,在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高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该案充分体现了随案执行机制的双重价值:一方面,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彻底消除了原告因解除保全可能面临的履行落空风险;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被告因未主动履行而被强制执行,防止其信用受损,实现了双赢。

今年以来,德城区法院牢固树立“贯穿全程、主动前瞻”的工作导向,着力强化审判法官的执行意识与责任担当,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运河法庭设为随案执行工作试点法庭,探索形成“随案执行+一号到底”工作模式,积极督促、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源头压降新增执行案件数量,打破审判与执行工作衔接壁垒,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截至目前,德城区法院已累计开展随案执行600余件,执结金额达2676万余元,实现“胜诉即回款”,减轻群众奔波之苦,让公平正义以更快的速度、更实的方式抵达群众身边。 

(大众新闻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万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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