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横穿马路撞车被判全责,守护公共安全就该“秉公直行”

洋葱快评 |  2026-08-24 15:55:15 原创

张泰来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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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主全责!

近日,发生在上海长宁区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关注。女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被正常行驶的汽车撞倒。交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认定女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女子骑车毫无征兆地突然横穿马路,涉事汽车驾驶人几乎没有反应时间。女子被判全责,不亏。

相对于机动车而言,非机动车更容易在事故中受到伤害,且往往没有投保。长期以来,出于“保护弱者”的心理,交警在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时,往往会有意“照顾”非机动车一方。即便是机动车无责,也会认定其承担一定责任。像长宁警方这样公正执法,依法依规判定事故责任,反倒成了“新鲜事”。这显然不正常。

执法本应秉公直行。对非机动车一方的“偏袒”,看似保护,实则不但对守法出行的机动车不公,而且可能让部分行人、非机动车主滋生“只要出事都是机动车的责任”的思维,导致其在出行中,少了应有的观察、避让,增加发生事故的概率。

“和稀泥”不是对“弱者”的真正保护,公正执法,引导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确保出行环境的文明、有序,才是最大的安全。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责任编辑: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