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交警实地科普:规范路口转弯、掉头 助力安全文明通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8-25 09:23:51原创
日常道路交通出行中,路口转弯、掉头是驾驶员高频操作,也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高发环节。不少费县车主途经城区各大路口时,常因不熟悉通行规则,出现压线行驶、违规掉头、不按导向车道通行等行为,不仅扰乱路口通行秩序,还会被电子警察抓拍处罚,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为规范市民驾车出行习惯,杜绝路口交通乱象,近日,费县交警实地走访城区重点路口,现场讲解转弯、掉头等通行细则,为广大驾驶员送上实用出行攻略。
在费县建设路与沂蒙路交会路口,车流、人流日常往来密集,也是市民出行的主要通行路口。交警结合该路口通行特点,首先讲解了路口安全转弯的核心规则。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费县高速大队日兰高速中队中队长孙峰表示:“车辆临近路口时,必须提前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面导向箭头,严格按照车道指示标识通行,杜绝直行车道左转、左转车道直行等不按导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针对路口右转通行,车辆途经设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时,需提前减速,主动礼让过往行人、直行非机动车,仔细观察路口车况、路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完成右转操作。而对于左转车辆,在直行、左转信号灯分开放行的路口,需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驶入最左侧左转车道,严格依据左转信号灯指示通行。在直行、左转信号灯同步放行的路口,左转车辆需遵循“转大弯”原则,禁止贴近路口中心急转,同时必须礼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规避交叉通行风险。
孙峰表示,相较于常规转弯操作,路口掉头规则更为复杂,也是最容易产生交通违法的驾驶行为。
针对费县城区多个典型路口的特点,交警对掉头通行标准进行了分类细化,明确驾驶员只需牢记交通标志、地面标线、信号灯三大核心依据,即可规范完成掉头操作。
孙峰介绍说:“在城区新华书店等设有道路中心线虚实线、隔离缺口的路口,当虚线处于车辆本侧车道时,车辆在确保通行安全、避让直行车辆的前提下,可直接掉头通行,无需等待红绿灯。在建设路与西外环交会等常规红绿灯十字路口,路口设有隔离墩、无前置掉头缺口,此类路口禁止直接就近掉头。驾驶员需提前驶入左转车道,待绿灯亮起时,车辆完全越过人行横道后,方可完成掉头,坚决杜绝压斑马线掉头的违规行为。”
针对福源广场、蒙山路与建设路交会处、新一中路口等设有左转待转区的路口,通行规则有着明确区分。
孙峰表示:“路口直行绿灯亮起时,左转车辆可有序驶入左转待转区等候放行;左转红灯期间,禁止一切掉头操作,需等待左转绿灯亮起,车辆越过人行横道后再掉头。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路口设置双左转车道,掉头车辆仅可在靠近护栏的最内侧车道掉头,第二条左转车道仅可左转、禁止掉头。”
针对城区特殊路口的通行情况,交警也作出专项解读。费县建设路与中山路交会路口路面狭窄,车辆通行空间有限,南北方向车流放行时,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易出现混行拥堵问题。
孙峰说:“为此,在这个路口南北方向施划了专属白色引导虚线,左转车辆驶入路口后,需依据引导线行驶,主动礼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同时,县城火车站以东多个路口,由西向东均施划类似通行引导线,以免直行车辆误入对向直行车道,引导车辆有序分流,缓解路口拥堵。所有车辆在路口转弯、掉头时,都必须遵守统一的通行法规,主动礼让直行车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优先通行。车辆一旦出现抢行行为,极易引发剐蹭、碰撞等交通事故,而转弯、掉头等抢行的车辆,通常需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据了解,目前费县城区各大主次干道、重点路口已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针对违规掉头、压线行驶、压斑马线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全程抓拍取证,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途经陌生路口切勿仓促操作。若不慎驶过目的地路口,切勿就地违规掉头、倒车,应继续向前行驶,选择下一合规路口调整行驶路线。
规范的路口通行行为,是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缩影。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日常驾车出行,务必提前观察路口交通标志、地面标线及信号灯指示,严守交通规则,规范转弯、合规掉头,自觉养成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费县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讯员吴云富)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