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0日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5 11:01:2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栏获悉,8月17日,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其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0日,案号:A1002026017。
内容显示,处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6年5月20日对该单位涉嫌负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该单位参建的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根据太原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认定,该单位作为该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不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告知、巡查检查不深不细,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严格,存在失管、失察等问题,与事故发生有一定关联。以上事实有《太原小店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11·22”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机关于2026年8月3日依法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该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并根据该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处罚机关决定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70 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50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冠英,公司大股东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下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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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