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查处】持续亮剑 牡丹区常态化整治"飙车炸街"不松劲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5 23:48:58
为纵深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切实回应群众对夜间安宁环境的期盼,近日,牡丹分局联合牡丹区交管大队开展飙车炸街及非法改装车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以常态化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针对飙车炸街违法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牡丹区交管大队深入分析近期交通流量与群众投诉数据,动态调整勤务部署。行动中,副大队长刘军录深入一线带队指挥,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控+视频追踪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中华路沿线及居民聚集区周边等重点路段开展突击检查,对涉嫌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超速行驶的摩托车及电动车实施零容忍查处。

行动期间,执勤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深度融合,现场向违法驾驶人及围观群众详细讲解非法改装、飙车竞驶的法律后果与现实危害,尤其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劝导教育,引导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牡丹区交管大队接下来将继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坚持常态治理与集中攻坚相结合,坚决防止飙车炸街现象反弹,用实际行动守护城市道路平安与群众生活安宁。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往往不是简单的单项违法
其中还涉及无牌无证驾驶、
超速行驶、非法改装、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叠加
这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
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飙车炸街"隐患重重
挑战安全底线
噪声严重扰民
飙车时产生的轰鸣噪声往往达到很高的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特别是在夜间,这种噪声更是让人难以忍受。

危害公众安全
为追求刺激,“飙车者”常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如改装动力、制动、悬挂系统等,导致车辆性能不稳定,造成追尾、剐蹭事故发生,增加行车风险。

牡丹区交管大队提醒
马路不是“炫技场”
牡丹交警对“飙车炸街”行为零容忍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否则将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王玉康
责任编辑:王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