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城建工集团被行政处罚2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6 08:44:0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北京大兴)获悉,8月21日,浙江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绿城建工集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是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内容显示,浙江绿城建工集团的违法事实为:2026年7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三合庄改造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202-018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1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绿城建工集团负责的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工人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与《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1条的要求不符。
据悉,上述问题违反了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且违反强制性条文,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本案无其他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
对此,处罚机关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其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兴建)字〔2026〕第680056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7500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财君,公司大股东为浙江绿城建筑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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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