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式维权”,这门生意做不得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6 14:35:39
近日,因恶意敲诈某品牌饮品,江西南昌两名男子被刑事拘留。二人多次撕开外卖封口膜投放头发、苍蝇等异物再重新封口,并搬出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相关规定,以投诉相要挟,向门店索要赔偿。更讽刺的是,他们得手后还自称“把赔款捐了”,企图用“正义人设”掩盖敛财本质。
这样恶意索赔并非孤例,有人甚至用上新技术。上海杨某用AI生成呕吐物照片、假病历谎称就餐致病,敲诈餐饮店,被法院判刑。
梳理这些案件不难发现,涉案人员并非基于真实消费损害主张合理赔偿,而是通过恶意手段制造商家违法生产经营假象,逼迫商家“破财消灾”“花钱买太平”,以此把正常消费维权渠道异化为“生意经”。
以维权为幌子,通过掉包、造假等违法方式实施敲诈勒索或骗取赔偿,此类行为不仅侵害商家合法权益,也挤占正常消费维权资源,更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维权和敲诈之间,有着清晰的法律分界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退一赔三”、食品安全法的“退一赔十”,本是为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震慑违法经营而设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前提是事实真实、诉求法定、渠道正当。
恶意索赔带来的危害,远不止单个商家损失钱财那么简单,而是让立法善意被恶意践踏,并在反复透支中沦为逐利工具。更值得警惕的是,以“打假”之名行“碰瓷”之实,以违法方式对经营者敲诈勒索或者骗取赔偿,如果频频得手,将严重侵蚀社会的法治共识。当法律条文被拆解成敲诈话术,公众对市场的信任也会被反噬,最终破坏的是整个公平交易的市场根基。
为整治恶意索赔问题,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彰显依法规范职业索赔行为的鲜明立场。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把“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实”和“敲诈勒索”列为移送公安的情形,从制度上划清“真打假”和“假维权”的边界,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治理恶意索赔,须打出一套法治组合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民行、民刑、行刑衔接,全链条惩治违法索赔,共同织密维护权益和秩序的法网。
对商家来说,不能“自求多福”,还应摒弃“花钱买太平”的想法,遇到恶意索赔或者敲诈勒索应立即留痕、走监管处理或诉讼流程。
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当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若遭遇纠纷也应依法依规表达诉求、理性维权。
需要指出的是,平台企业在应对恶意索赔方面,也应落实主体责任。以外卖为例,平台可以利用订单、物流、投诉等全链路数据,识别和预警异常行为。还可以打通出餐封签、配送轨迹等数据,让“未开封却有异物”在溯源面前无所遁形。
构建消费者和经营者双向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品质生活意义重大。坚决反对商家漠视消费者正当诉求的行为,也要旗帜鲜明地向恶意索赔说“不”。实践中,如何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经营者权益保护?唯有协同发力,推动源头治理,才能有效整治违法索赔乱象,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
(人民日报政文微信公号,作者且听风)
责任编辑:王学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