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民法院:一天联调两案 高效解纷护成长
地方法治 | 2026-08-28 11:03:16

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人大代表+法官”多元解纷工作机制,邀请县级人大代表参与矛盾调处,成功化解两起因小学生课间嬉闹引发的纠纷。经过联合调解,当事人握手言和,现场签署调解协议,部分赔偿款项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两起纠纷均发生在课间休息期间,属于未成年学生在校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但事发情形有所不同:一起是两学生在楼道嬉戏打闹过程中,一人摔倒致门牙折断;另一起则是一学生在教室内奔跑,不慎将另一学生撞倒,造成门牙断裂。
两名受伤学生均产生千元左右的医疗支出,牙齿伤情均需长期定期复查,待成年后还需视牙根情况进行修复,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昂。

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受伤学生及其家长认为,致伤学生作为直接行为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事故发生于学校管控时段和区域内,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亦应承担侵权责任,遂将致伤学生及其监护人、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承办法官马常中跳出机械办案思维,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引入多元解纷力量,邀请县人大代表、店头一小学校长郭学堂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郭学堂凭借深耕教育一线积累的丰富经验,充分发挥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通晓校园日常管理实际的优势,融情于理开展沟通疏导。“事已至此,当务之急是妥善处置、吸取教训。这次意外无疑是一堂沉重的警示课,提醒孩子们课间嬉闹务必把握分寸,在日常相处中既要保护好自己,也要顾及他人安全……”他引导各方理性看待校园意外,劝导家长换位思考、立足现实处理纠纷。

与此同时,马常中同步开展释法明理,厘清案件中各方主体的过错程度与责任划分。针对未成年人牙齿治疗周期长的实际情况,马常中积极引导各方协商确定一次性赔偿方案,将已产生的医疗费、后续治疗相关损失一并纳入调解范畴,从源头减少后续产生争议的可能。
(临沭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