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28字经”,兰山区常态化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28 06:39:59
当前,危化品领域安全形势严峻复杂,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是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工作过程中,兰山区念好广泛发动、全面排查、重点核查、畅通举报、以案促查、行刑衔接、行纪衔接“28字经”,常态化推进排查整治,全面肃清安全隐患,筑牢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近两年,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办理非法违法“小化工”案件27起(行刑衔接8起),其中2025年,办理非法违法小化工案件15起,行刑衔接3起,行政处罚107.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18万元,没收硫脲2.45吨、自喷漆10500瓶、液氨5.8吨。2026年,办理案件12起,行刑衔接5起,移交纪委线索5条,行政处罚9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28万元,没收非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700余吨,有10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广泛发动
兰山区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建立常态化、多元化宣传机制,全力营造“法治引领、全民参与”的治理格局。
线下注重场景多元与分层覆盖。结合专题会议、现场检查、集市宣讲、入户走访等场景,发放明白纸、张贴警示通告,面向企业从业人员、沿街商户、城乡居民等群体开展分层分类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
线上注重精准投送与案例警示。依托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危化品安全法规和防范常识,定期曝光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有奖举报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加快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治理格局。
全面排查
区域全覆盖。以镇街为主体,发挥基层网格化治理优势,组建由镇村干部、网格员等组成的联合排查队伍,建立“日常排查+专项检查+定期复核”机制,对照《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指南》逐项核查。聚焦工业园区、闲置厂房、废弃院落、城乡接合部、偏僻民房等高风险区域,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滚动排查,重点核查无证生产、违规储存、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确保不留死角。今年以来,派出检查组8301个,参与排查21946人次,开展排查98409场次。
链条全覆盖。以部门为主体,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实行全链条摸排,实现从原料来源到销售流向全程追溯。其中,兰山交通分局查处非法运输危险品案件18起。同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动态监测危化品相关关键词检索、电商交易、社交媒体信息等网络线索,及时研判可疑行为,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打击精准度,有效切断非法利益链条。
重点核查
对全区1500余家名称含“生物”“科技”字样的企业全面梳理、建立台账,组织执法力量和镇街网格员逐一上门核查。重点比对企业注册范围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深入生产车间、仓储库房实地核验,严查超范围经营、违规储存、非法建设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等行为,坚决消除监管盲区。目前,已开展重点核查3轮。
畅通举报
非法“小化工”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兰山区坚持群众路线,构建“全民参与、高效处置、及时反馈”的社会化共治体系。
畅通举报渠道。公开发布举报电话,依托12345热线、有奖举报平台、民事和企事速办码等载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实行闭环管理。系统整合应急部、省厅、市局交办及12345工单等线索来源,实行统一登记、分级核查、限时办结,查证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形成工作闭环。
延伸监管触角。发动商户、居民、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出租房房东等重点群体参与排查,让非法“小化工”无处藏身。今年以来,全区受理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59条,核查率和反馈率均达100%。
以案促查
对非法违法行为坚持“线索必查、上下游必追”,深入排查关联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上下游全链条打击,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省厅、市局在查处某包装材料公司无证经营氢氧化钠案中,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循线追溯其原料供货方,查实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依法对其罚款6万元。通过以案带案、向上溯源,打破“各管一段”的监管壁垒,实现全链条打击。
在危化品经营许可 “挂证经营、票储分离” 专项排查中,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临沂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一案。该公司仅在其他县区取得纯票据经营许可证,委托无储存资质的第三方在兰山区仓库进行分销,实际开展带储存经营活动。兰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核查税务记录、调取采购明细和运输轨迹等手段全面固定证据,依法对其罚款11.5万元,没收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700余吨。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后被法院依法驳回。该企业号称江北最大的危化品票据经营企业,以票据经营之名行实质经营之实,隐蔽性强。兰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多维取证,以完整证据链支撑行政处罚,企业最终交款认罚,在行业内形成强大震慑。
针对危化品“隐形交易” 风险隐患,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成功查办临沂某物流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柴油案件。该公司以抵扣运费名义向货运车辆销售柴油,交易不产生现金流水,隐蔽性极强。兰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大量调查取证锁定违法事实,依法对其罚款1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96万元,以严管严查倒逼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行刑衔接
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对有非法经营证据的,坚决按非法经营立案查处,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依法没收涉案财物和违法所得,形成强力震慑。
兰山区某化工产品经销中心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构成危险作业罪,经营者唐某某被判实刑,入选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典型案例,为全省唯一,应急管理部官方公众号一个月内两次宣传,应急管理部官网、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国家级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司法机关对唐某某判处实刑,打破了以往“以罚代刑”的惯性做法,充分彰显了“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必受严惩的鲜明导向。
彭某某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刑衔接案,在调查取证中对其进货渠道、运输方式及销售对象深挖细查,相关线索一并移交公安机关。该案在调查中坚持“买、运、销”全链条深挖,做到打点断链、除恶务尽,防止单点打击后非法行为死灰复燃,充分体现了全链条打击、全环节治理的执法理念。
行纪衔接
对未能有效发挥“前哨”作用及时发现辖区内非法违法小化工的2个镇的5个村,严格实行行纪衔接,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基层监管真正“竖起耳朵、瞪大眼睛”。
以刘某某非法生产轮胎油行刑衔接案为例。刘某某在方城镇郭兴庄村第一书记肉牛养殖扶贫项目厂房内,擅自组织生产炼制轮胎油,且未按规定报审安全设施设计。2026年1月20日,该场所发生爆燃事故,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6年5月13日移诉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涉厂房属于村级集体资产和重点监管场所,村集体安全监管履职缺位,相关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该案系行刑衔接与行纪衔接“双线并进”的典型代表。一方面,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违法必入刑”的强力震慑;另一方面,对基层监管失职问题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以严肃问责倒逼安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形成“刑事追责+行政问责”双轮驱动的治理合力。
兰山区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坚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过全面排查、严格执法、综合施治,形成了露头就打、从严从快的雷霆之势,以法治利剑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切实让规矩立起来、让纪律严起来、让安全实起来。下一步,兰山区将持续巩固拓展排查整治成效,健全“日常巡查+定期复核+动态监管”长效管控机制,推动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延伸,以打促安,久久为功,坚决守牢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防线,以一域之安促全市之稳。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通讯员 张克存 许伟伟
责任编辑:主余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