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又被罚35万元!财报和偿付能力报告均已缺席5年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2026-08-28 12:13:54原创

8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35万元。同时,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银保管理部经理贾鹏,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彭皓,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来,富德生命人寿已多次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通报。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周口中心支公司同日因弄虚作假等被“双罚。”

其中,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虚列费用、理赔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并罚款31万元。相关责任人王超、崔克勤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万元、5万元。

富德生命人寿周口中心支公司则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22万元。同时,郑思奇(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周口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经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刘芳(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周口中心支公司市区二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年内山东分公司已两度受罚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富德生命人寿在山东辖区内的5个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被处罚通报,其中,山东分公司两度受罚。

6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6〕20号),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东营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张俊然因存在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4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富德生命人寿在山东辖区内的三家分支机构同日因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机构及个人合计被罚款75万元。

其中,山东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款12万元;济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被罚款30万元;滨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被罚款25万元。同时,许庆金(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李秀丽(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兼银保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的韩盈盈和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经理的曹美好,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今年1月4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款2万元。同时,王冠平,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续期服务人员,被警告。

财报和偿付能力报告均已缺席5年

公司官网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117.52亿元,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年金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内容包含财务会计信息、保险责任准备金、风险管理状况、偿付能力信息等;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披露原因与预计披露时间。偿付能力报告则是按季度披露。但从富德生命人寿官网披露的信息来看,富德生命人寿的年度报告更新止步于2020年,2021年至2025年的年度报告均未对外披露;其最新一期的偿付能力报告还是2021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换言之,2022年至今的偿付能力报告均处于缺失状态。

对于暂缓披露事宜,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暂缓披露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均已获监管批准并在官网公开公告,不会影响客户保单保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正常履行保险合同责任。

有业内人士表示,富德生命人寿年报披露“卡壳”的核心症结在于公司资产端陷入深度困局,“大量股权投资及不动产资产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出现闲置,资产结构严重失衡,这使得公司难以完整、真实地呈现其财务状况。”

责任编辑: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