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相融.温情守护” 临沂交管部门提醒货车司机:车贴合规有“路”可循

地方法治 |  2026-08-28 17:56:56 原创

季善文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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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广告和车贴虽小,却直接关系驾驶安全和道路通行秩序。临沂市兰山区交管部门将通过集中治理,引导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让每一辆车都“看得清、看得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本次集中治理将重点针对以下情形:车身广告或车贴遮挡前后挡风玻璃、车窗,影响驾驶员视线;广告或车贴遮挡车辆灯光、号牌、后视镜等关键部位;车身广告面积过大,影响车辆原有外观识别;以及擅自改变车身主体颜色未按规定备案等行为。

集中治理不等于“一罚了之”。交通管理部门将在行动中继续推行善意文明执法。对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为主,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已主动整改、配合执法的驾驶人,依法予以从轻或免予处罚。并将在重点路段设置宣传劝导点,向过往驾驶人发放车身广告合规张贴指引,面对面讲解法律规定和安全常识。

临沂是全国著名的“物流之都”,货车司机群体庞大。针对货车司机普遍关心的车身广告、车贴问题,北城新区大队特别提醒:货车车身粘贴物流平台标识或广告,不得遮挡车窗、号牌及灯光,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对于轻微违规、首次违法的货车司机,大队将依法予以警告教育,不予罚款。建议广大货车司机提前自查整改,避免因车贴问题影响正常运营。

兰山区交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本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行动,将坚持“严格执法、亲情服务”理念,在依法整治的同时体现善意文明执法的温度。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车身广告或车贴如未遮挡车窗、号牌、灯光等关键部位,且不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在本次集中处罚范围之内。

车主和驾驶人可在集中治理开始前对照以下标准进行自查:一查车窗——前后挡风玻璃及侧窗是否被广告或车贴遮挡;二查号牌——车牌及周边是否被遮挡;三查灯光——车灯是否被覆盖影响发光;四查面积——车身广告是否过度覆盖影响车辆外观识别;五查备案——改变车身颜色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登记。存在上述问题的,请尽快自行清除违规广告或车贴,并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记者 季善文)

责任编辑: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