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里的“薪”路接力:沂南法院执行干警巧解僵局,只为守护劳动者的“钱袋子”
地方法治 | 2026-09-01 23:00:24
近日,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用一场跨越地域、打破常规的“执行接力”,成功将一笔沉睡在异地法院的案款“唤醒”,为六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兄弟追回了辛苦钱,生动诠释了“小案不小办”的司法担当。
陷入僵局的“死胡同”
案件的起因并不复杂,却透着几分无奈。被执行人贾某是当地的一名包工头,却因经营不善,拖欠了包括家住菏泽等地的六名农民工工资。面对法官的多次传唤和督促,贾某始终避而不见。
执行干警雷霆出击,对贾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然而,反馈结果令人失望:贾某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为了寻找突破口,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贾某的户籍地进行实地调查。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早已坍塌多日、荒草丛生的老屋。邻居们纷纷摇头:“他好几年没回来过了,这房子早就没人管了。”
线索断了,案件陷入了深深的僵局。
峰回路转的“新线索”
“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倍努力。”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他们再次联系审判团队,从海量的卷宗和数据中抽丝剥茧,终于挖掘出贾某曾经使用过的另一个手机号码。电话拨通了!“我是沂南法院的……”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心理攻势,远在外省建筑工地的贾某终于松口,答应委托律师回院处理。
贾某到庭后,抛出了一个看似完美的解决方案:“法官,我在潍坊昌邑市有个官司,我是原告,被告欠我工程款,已经保全了对方存款。等那个案子结了,钱一到账,我立马还这边的工资!”
这似乎是一根救命稻草。但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经深入调查发现,昌邑市那个案件的原告,并非贾某本人,而是贾某名下注册的一家一人独资有限公司。法律上,公司和股东是两个独立的主体,贾某个人的债务,怎么能直接执行公司的钱?
绝处逢生的“神操作”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转机出现了。昌邑市法院传来消息:那起工程款纠纷案达成和解,被告方将在三日内把全部案款打入法院账户!如果按照常规流程,这笔钱进入公司账户后,很可能被转移或用于其他经营,到时候再想执行,难如登天。
“特事特办,必须把这笔钱截住!”承办法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会上,大家集思广益,最终一致决议:利用贾某的一人独资公司性质,由该公司自愿申请“债务加入”,以此作为连接点,将昌邑市的案款直接划扣至本院执行账户。这一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高效解决了实际困难。执行干警迅速联系贾某及其律师,阐明利害。当天下午,一份盖着鲜红公章的《债务加入申请书》就寄到了法院。
暖心兑现的“大结局”
紧接着,沂南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向昌邑市人民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与对方承办法官取得了紧密联系。三天后,随着银行转账成功的提示音响起,这笔承载着六名家庭希望的执行款,终于跨越几百公里,安全抵达了沂南法院的案款专户。当农民工领到久违的工资时,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一刻,所有的奔波与疲惫都化作了值得。
从老屋前的叹息,到法庭上的博弈,再到跨域执行的雷霆出击,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正是山东法院系统践行“如我在诉”意识、落实“小案不小办”原则的缩影。在执行攻坚的道路上,沂南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将继续秉持为民初心,用智慧破解难题,用力度捍卫正义,确保每一份胜诉权益都能兑现成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沂南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