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积金提取政策迎来大力度调整
大众新闻 韩凯 2026-08-30 10:27:35原创

8月27日,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奋力推动品质滨州建设成效全面跃升——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发布的信息显示,2026年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迎来大力度调整——提取类型从过去的11项增加到如今的17项,提取类型增加了54.55%,几乎涵盖了住房消费各环节。
“力度空前、靶向精准、创新突出”
发布会上介绍,今年的政策调整有三个方面特点,即“力度空前、靶向精准、创新突出”。
所谓力度空前——今年以来,滨州市先后3次优化有关政策,推出了包括住宅维修资金、支付契税等8项新政。过去滨州公积金有11项提取政策,现在增加到17项,提取类型增幅超过五成。滨州市将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从“买房专用”向“全周期住房消费”延伸,多措并举激活住房保障和住房消费潜力。
所谓靶向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像物业费提取、生活困难提取等,都是群众呼声比较高的政策。政策出台后,已办理物业费提取3293笔、956.88万元,办理生活困难提取34笔、135.36万元。
所谓创新突出——把落实上级要求与滨州市情紧密结合,注重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政策经验,统筹资金使用率与群众获得感,尽最大可能扩大提取范畴。
8月11日再推三项阶段性惠民新政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基础性作用,近日滨州市又出台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民新政。
一是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销售项目的,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二是支持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三是放宽部分提取业务条件限制。 缴存人及配偶存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还款状态正常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购房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上述三项政策已于8月11日起正式落地执行。配套详细政策解读已同步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956.88万元的“小账本”里藏着民生大情怀
在众多新政中,“物业费提取”看似最不起眼——单笔金额不大,涉及面却极广。政策出台后,已办理3293笔、956.88万元。
956.88万元,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账本里算不上大数字。但这笔“小账”,恰恰照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买房专用”走向“住房全周期保障”的深层变革。过去,许多缴存职工每月看着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无动于衷”,自己却要为物业费、取暖费等日常住房支出掏现金。物业费提取政策的出台,本质上是把“死钱”变“活”、把“远水”引“近”,让群众每年多了一笔可支配的“住房零花钱”。对普通工薪家庭而言,一年千把块钱的物业费不算巨款,但能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来支付,意味着家庭现金流多了一份从容。3293笔业务背后,是3293个家庭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会上还透露,截至7月底,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28笔、16.71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46.09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销售面积的36.15%。今年职工平均申请贷款额度51万元,贷款额度能够满足职工购房需求。滨州市贷款政策相对宽松,贷款额度较高,双职工最高可贷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
针对记者提到的将于9月20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负责人表示,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开展调研,研究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待市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发布。
下一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抓好政策落地跟踪、宣传解读以及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充分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大众新闻记者 韩凯 通讯员 张欣 夏梦雪)
责任编辑:梁利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