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4年大修 农业法这次改的全是大家关心的实事
央视三农公众号 2026-08-30 20:53:22
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距上一次全面修订,时隔24年。
20多年来,我国农业发展的阶段、生产方式和面临的风险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法律框架已经难以完全适应农业强国建设的新要求。这次修订不是“打补丁”,而是把20多年来农业农村改革的成熟做法写进法律,让农业法从主要保生产,升级为粮食安全、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系统性法治保障。

四个“变了”
2002年修法时,头等大事还是稳生产、促增收。20多年过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冰川概括,我国农业的底层逻辑变了四个方面——
1、种地的方式变了。家庭农场、合作社多了,无人机、智能农机、生物育种下田了,旧法条跟不上新主体、新技术。
2、粮食安全的风险变了。光盯产量不够了,耕地、种业、储备、贸易、极端天气都得统筹,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3、农民关心的权益变了。从“减负担”延伸到土地、宅基地、集体分红,还有进城落户之后,老家的权益怎么办等新问题。
4、农业的目标变了。从增产增收,转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质量效益一起抓。
五大升级
1、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写进法律。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李玉梅解读:法律明确“农业和农村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证了党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面领导。在发展路径上,法律明确“国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对种植业、林草业、畜牧业、渔业协调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出系统安排,着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
2、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胡冰川表示:法律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农户可以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这意味着既要保护农民的承包权益,也为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基础。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不同主体被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不再只是一个政策性概念,而是获得更加明确的制度定位,有利于稳定长期经营预期。同时,小农户不流转土地,也能通过社会化服务用上现代农机和技术。
3、“农业新质生产力”首次入法。胡冰川认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写入农业法,释放出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农业现代化正在从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投入,进一步转向更加依靠科技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生物育种、智能农机、人工智能、数字农业,正式有了法律名分。胡冰川提醒,农业跟工业不同,高度依赖自然条件,所以法律特别强调“因地制宜”——技术不是越新越好,能提效率、降成本、落到实处的才是好技术。各地可以走自己的路,不搞一刀切。
4、绿色发展单设一章。信号很明确:绿色不再是收成之后才想起来的事,而是嵌入生产全过程。化肥、农药、农膜、畜禽粪污,处置都得符合环保要求,不能为增产突破生态底线。同时,法律也鼓励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变现——绿色不只是约束,也能生钱。
5、农民权益保护专章升级。这是跟农民关系最近的一章,四个变化值得记住——
财产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保障;进了城,这三项权益照样依法维护(第八十五条)。
经营自主:种什么、买谁的农资、卖给谁,农民自己说了算。法律还明令不得强行毁坏作物青苗或者盛果期果树(第八十六条)。
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养老加快向农村覆盖,城乡逐步均等化(第九十四、九十八、九十九条)。
维权渠道:权益被侵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还能获得法律援助(第九十二条)。
新法共14章115条,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石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