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车企被工信部通报批评,生产一致性方面出现问题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郑天钟   2026-08-30 22:11:14原创

8月28日,工信部发布《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案例中公开曝光了7款车型不符合生产一致性,被通报的企业涉及中联重科、广西汽车、浙江豪情、河北洪春、比亚迪、佛山市飞驰汽车、四川南骏汽车集团。

记者了解到,被通报批评的新能源汽车主要有四种类型的问题:

一、样车未配备说明书,或个别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不一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ZLJ5328GJBLBEV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未配备说明书、轮胎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GXA5032XLCEV纯电动冷藏车的车载实时监控装置型号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二、样车的外廓尺寸等参数与《公告》申报值的差值超过《公告》允许的误差范围。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JL7001BEV71纯电动轿车的轴距、河北洪春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CHP5010XDYBEV-LZW纯电动电源车的整车高度与《公告》申报值的差值超出《公告》允许的误差范围(1%)。

三、样车的油耗等参数超过本企业《公告》申报值。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BYD7153WT6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在电量保持模式(CS)下,油耗超过本企业《公告》申报值。

四、样车的应急窗净面积、侧后防护装置性能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FSQ6650BEVGA纯电动城市客车的应急窗净面积不符合GB 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NJA3120EDH32BEV纯电动自卸汽车的左侧防护、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工信部在公告中指出:“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了相应的责令整改、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相关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等处理措施”。与此同时,工信部强调:“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提升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依据公告,四部门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四大领域问题。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郑天钟)

责任编辑:黄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