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委政法委与区检察院联合会签工作办法 完善综治中心与检察机关对接联动机制
地方法治 | 2026-09-01 22:59:20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委政法委与福山区检察院会签《福山区人民检察院与综治中心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立“检综联动”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办法》明确,检察机关结合区情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入驻工作,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提供检察服务,依法办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充分发挥入驻工作的“前哨”作用,利用综治中心数据资源,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渠道;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协同综治中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矛盾就地依法化解。
《办法》提出,检察机关对综治中心统一受理并移送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分流处理意见。对综治中心移送交办的涉法涉诉来访事项,严格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及时向综治中心反馈。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多元帮扶、联席会议等机制,切实做到一站式服务。
《办法》明确,畅通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与本院各内设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推进检察机关相关业务应用系统与综治矛盾调解网络平台对接,实现涉检事项接收、流转、办理、反馈等流程网上通办。
下一步,福山区检察院将以机制落地为抓手,严格落实对接联动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做优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把检察职能深度嵌入综治中心“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工作体系,以检察“小窗口”做好治理“大服务”,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山、法治福山贡献检察力量。
(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