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法院以温情调解妥善化解一起土地纠纷
地方法治 | 2026-09-01 22:58:41
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鸡黍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面对一起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土地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从厘清法律关系入手,耐心听取双方诉求,找准矛盾症结,通过释法明理、耐心沟通,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让一起持续多年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据悉,原告某公司依法享有案涉24622.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此前,原告将部分土地对外出租用于水产养殖,并建设两间临时房屋作为养殖配套设施。承租人租赁期间,曾找来被告王某及其家属在临时房屋内居住、看管场地。后来,承租人撤场离开,但王某及其家属仍继续占用案涉临时房屋,屋内物品也一直未予搬离。
随着原告重新对外发包土地,新的承租方进场施工时,因二被告拒绝腾退并进行阻拦,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原告多次沟通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搬离房屋内物品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梳理案情,发现纠纷表面上是房屋占用、施工受阻等问题,背后却牵涉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对土地及房屋使用等问题各有自己的理解和诉求。如果简单通过一纸判决解决眼前问题,虽然能够明确权利义务,但双方积累已久的隔阂未必能够真正消除。
“案子要办结,更要把矛盾化解在案结之后。”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各自的想法和实际困难,在厘清事实、明确权利边界的基础上,结合土地使用权、排除妨害等相关法律规定,一点点把法理讲清、把道理说透。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对方的合理诉求,为双方寻找解决问题的最大公约数。
从最初的各执一词,到逐渐愿意坐下来协商;从互不相让,到开始主动作出让步……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缓和,解决纠纷的意愿也越来越强。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土地使用及房屋腾退等问题,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就此找到了解决路径。
一场纠纷的化解,解决的不只是一个案件,更是当事人之间长期积累的心结。下一步,金乡法院将立足基层实际,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熟悉乡情的优势,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纠纷,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通讯员 田亚平)
责任编辑:马文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