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节也不能放!违者罚款、拘留!
滨州民生 | 2026-09-01 17:17:24 原创
吕明旺来源:

农历七月二十二是民间传统财神节,在滨州本地习俗中,不少商户、市民习惯通过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祈求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但燃放烟花爆竹极易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还存在火灾、人身伤害安全隐患。
⚠️重要提醒:财神节祈福,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近期,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行重新调整,禁放范围大幅扩大。按照滨州市各县市区最新烟花爆竹禁放通告,多处区域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财神节也没有例外,不管是门店开业、商家祈福,都不能违规燃放。

📍滨州市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汇总
✅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至沾临高速、西至小开河、南至黄河、北至永莘路以内区域(含道路),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沾化区
全区除海防办事处以外的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放。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北海大街—东港一路—疏港路—郝家沟路—北海六路—滨港十一路—北海三路—滨港十二路合围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放。
✅邹平市
韩店镇、黛溪街道、黄山街道、高新街道、西董街道、好生街道6个镇街全域禁放。
✅博兴县
锦秋街道、博昌街道、城东街道全域。其中,城东街道全域包含其行政边界内博兴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县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阳信县
信城街道、金阳街道、翟王镇、河流镇、劳店镇行政区域内(含阳信经济开发区及陆港物流园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县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惠民县
东至大商沟,南至孙武八路—乐胡路—大济路、西至233国道(庆淄路)—340国道(永莘路)—胜利沟—苏李村北生产路-233国道(庆淄路)、北至乐胡路—孙武一路—史何路—永莘路以内的区域(包含上述道路)。
✅无棣县
海丰街道、棣丰街道(含无棣经济开发区)、信阳镇、水湾镇全域禁放。
💡补充提示: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居民楼阳台楼道、易燃易爆场所、山林景区等重点场所,无论是否在上述禁放圈,全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将承担这些法律后果
1. 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500元罚款;构成治安违法的给予治安拘留;引发事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婚庆、庆典、宴席等服务商家,为客户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00元—5000元罚款。
3. 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依法没收物品,可处20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4. 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祈福求财,不必燃放鞭炮。希望广大商户、市民朋友树立文明新风,选择鲜花、悬挂灯笼、线上祈福等绿色环保的方式欢度财神节。
如发现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线索,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共同守护安全、安静、洁净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