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隐匿不含税收入33万余元!山东福源医药偷税被查处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01 17:49:55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山东福源医药有限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该企业2023年至2025年隐匿应税收入,少缴税款被定性为偷税,依法予以追缴并处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宁税稽三罚〔2026〕39号,处罚日期2026年7月2日,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国。
经查,2023‑2025年,山东福源医药有限公司共计隐匿不含税收入333648.28元。分年度来看:2023年隐匿117173.96元,2024年隐匿115403.92元,2025年隐匿101070.4元。
隐匿收入造成该企业少缴多项税费:应补缴增值税43374.2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68.72元、教育费附加1301.19元、地方教育附加867.47元、企业所得税57388.61元。其中,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三项合计102931.61元,作为偷税罚款计算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该企业少缴税款行为被定性为偷税。税务机关对其追缴税款102931.61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1465.99元。
本次处罚由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出。税务部门提示,医药企业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全部应税收入,严格履行纳税义务,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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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