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申报房产税构成偷税,鲁安药业被税务部门处罚7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01 17:49:49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该企业因少申报房产税,被认定为偷税并予以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潍坊税稽二罚〔2026〕18号,处罚日期2026年8月10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军。

经查,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少申报房产税144325.48元的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9日,该企业与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土地使用权面积55680.00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20720000.00元,土地2023年12月22日接受完毕,2024年1月缴纳契税和印花税631960.00元。该宗土地签订出让合同前已实际占用,存有8215.40平方米建筑物,宗地容积率约0.15,低于0.5,按政策规定,应从2024年1月起增加房产税计税依据。

2024年10月24日,企业再次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面积60982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5800000.00元;土地2024年11月6日接受完毕,2024年11月缴纳契税和印花税220972.07元。该宗土地签订出让合同前已实际占用,存有21409.4平方米建筑物,宗地容积率约0.35,低于0.5,按政策规定,应从2024年12月起增加房产税计税依据。两宗土地均因容积率低于0.5,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以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该企业少申报房产税行为被定性为偷税。鉴于企业能够配合检查,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税务机关参照相关裁量规则,对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72162.74元(144325.48×50%=72162.74元)。

本次处罚由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作出。税务部门提示,企业应当准确理解房产税计税相关政策,完整如实申报房产税,对土地地价需按规定并入房产原值计税,杜绝偷税违法行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热线:13465908069(同微信)

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