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行业均值!北京银行上半年净息差尚未企稳,不良贷款率小幅抬升,年内因票据业务违规被罚数百万元

金观察 |  2026-09-02 11:11:09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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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银行公布202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北京银行多项盈利指标出现下降。净息差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且低于1.41%的行业平均水平。同时,该行ROA、ROE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0.01个百分点、0.04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方面,截至6月末,北京银行不良贷款率1.30%,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其中,损失类贷款较上年末增长12.91亿元。

ROA、ROE均较上年同期下降

数据显示,北京银行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82.48亿元,同比增长5.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0亿元,同比增长5.6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71元,同比增长2.90%。该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

根据半年报,上半年北京银行实现利息净收入274.9亿元,同比增长6.34%;净息差1.26%,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北京银行的净息差表现同样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截至二季度末,商业银行的净息差为1.41%,环比升高0.01个百分点。

对此,北京银行在半年报中表示,该行上半年净利差1.23%,净息差1.26%,主要受资产有效需求不足、贷款重定价和市场利率整体走低等因素影响,生息资产收益率持续下行;该行将强化高成本负债管控,推动期限结构优化,有效降低负债成本,减缓净息差下降幅度。

作为衡量银行盈利能力的双核心指标,北京银行的ROA、ROE均出现下降。报告期内,该行资产收益率(ROA)0.66%,较上年同期减少0.0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10.60%,较上年同期减少0.04个百分点。

年内,北京银行迎来人事变动。2月12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该行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关于选举关文杰先生为本行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关文杰担任该行董事长,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同时,同意霍学文辞去北京银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社会责任(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4月23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显示,该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批复,核准关文杰该行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损失类贷款增长12.91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北京银行资产总额47429.66亿元,较年初下降3.95%;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净额23406.58亿元,较年初增长0.09%,占资产总额比重49.35%。负债总额43335.13亿元,较年初下降4.96%;吸收存款本金28199.58亿元,较年初增长4.64%,占负债总额比重65.07%。股东权益4094.53亿元,较年初增长8.14%。

截至6月末,北京银行不良贷款率1.30%,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99.59%,较上年末下降0.62个百分点。上半年,北京银行的损失类贷款较上年末增长12.91亿元至131.94亿元,占比较上年末增加0.06个百分点至0.55%。

此外,北京银行在半年报中表示,该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其中大部分是为收回不良贷款而主动提起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行作为原告且争议标的本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161宗,涉及金额约人民币170.57亿元。对此,北京银行表示,上述诉讼及仲裁不会对财务或经营结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资本构成上,截至报告期末,北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91%、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97%、资本充足率为14.10%。北京银行表示,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FITB)监管要求。记者对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发现,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均低于10.72%、15.26%的行业平均水平。

年内已收多张大额罚单

7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北京银行天津红桥支行因欺骗投保人,被罚款5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6月18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开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北京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外币现金管理存在缺陷,被罚款50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被禁止10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另有三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金融监管局也公布对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的罚单。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不合规,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被没收违法所得89810元,并被罚款100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5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北京银行九江小微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25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

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长春路科技支行、南湖路支行在内的三家支行均因票据业务不审慎被罚。其中,长春路科技支行被罚款140万元,南湖路支行被罚款30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公告显示,北京银行青岛分行因对公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罚款80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同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银行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并被罚款2526.85万元,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王天书)

责任编辑:王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