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汤泉良子加盟店闭店停业,消费者储值卡“打水漂”?品牌方:债务与总部无关!律师这样说
消费洞察 | 2026-09-02 14:34:28
近日,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接到来自消费者杨女士的投诉。今年4月,她在北京市汤泉良子丰科万达店储值4000元,目前还有2000多元余额,然而近日她前往该门店消费时,却发现该门店已闭店停业。无独有偶,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谢先生,在汤泉良子四道口店储值,余额还有5000余元,今年7月到店消费时,也发现门店已大门紧闭。
大众点评显示,汤泉良子北京丰科万达店与四道口店现为停业状态(央广网记者 朱冠安 制图)
汤泉良子两家店都已停止服务
储值无法消费
杨女士说,近日,她发现汤泉良子丰科万达店闭店后,就联系了该店的客服经理。客服经理称门店装修,待装修完成后,储值可正常使用。但“目前门店的储值无法转移到其他门店使用。我们是加盟店,其他门店不接收我门店的储值,储值只能等店开了再使用。”
汤泉良子丰科万达店的门已落锁(央广网记者 朱冠安 摄)
汤泉良子丰科万达店内无任何工作人员(央广网记者 朱冠安 摄)
8月10日,记者前往汤泉良子丰科万达店探访,发现该店大门紧闭、门已落锁,门口张贴了一张“欠款通知”。欠款通知称,承租方(北京丰科万盈休闲健身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出租方(北京卓宏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金且多次催告无果,目前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欠款通知显示,承租方自2026年3月起严重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截至2026年4月14日,承租方累计欠付租金400445.87元、能源费550834.45元,合计欠款951280.32元。后续双方虽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6月12日两次签署还款协议,但承租方仅支付3000元、7363元、8200元等零星款项,远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还款金额,欠付租金仍持续叠加。
汤泉良子丰科万达店门口张贴的欠款通知(央广网记者 朱冠安 摄)
8月11日,记者探访汤泉良子四道口店时看到,原“汤泉良子”门店的招牌已被拆除。场地由一家新的汤泉品牌接手,店内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开业前的设备调试与卫生清理。
新汤泉品牌店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其运营团队与原汤泉良子四道口店的经营主体无任何关联,是直接从产权方手中承租了场地与存量装修。“我们接手后第二天就有消费者上门维权,报警后派出所和属地街道都介入协调,希望我们协助化解储值纠纷。”该负责人说,据他了解,目前统计到的原门店储值总额约300万元,涉及用户数量众多。原团队欠了200多万元房租,还欠了13个月员工工资。
汤泉良子四道口店已变成另一家汤泉品牌的名称(央广网记者 朱冠安 摄)
经过协商,针对原汤泉良子四道口门店的储值用户,新店提供了两种可选的解决方案:一是等额充值平移,消费者按原卡内余额等额追加充值后,可将旧余额全部转入新卡,后续正常消费;二是单次消费抵扣,即每次到店消费的金额,一半从原储值余额中抵扣,一半由消费者现场支付,直至旧余额全部抵扣完毕。新汤泉品牌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原门店出事后,辖区相关管理部门出面与新接手的门店协商的化解纠纷的方案,并不代表原汤泉良子四道口店。
汤泉良子四道口店原址仍保留有其品牌标识(央广网记者 朱冠安 摄)
商标持有方称
加盟店储值问题与总部无关
采访中,杨女士等消费者提出,汤泉良子既然是连锁品牌,消费者没有消费完的储值,品牌方就应当兜底。为此,记者前往“汤泉良子”系列商标持有主体——北京台联良子保健技术有限公司实地采访。
现场工作人员起初否认自身为品牌运营方,在记者指出此处为良子管理公司后,才承认主体身份。但对加盟店闭店引发的储值纠纷,该工作人员态度明确:“找店里边,跟我们这也没啥关系。”该工作人员称,即便门店属于品牌加盟体系,相关经营与债务问题也与总部无关。
“汤泉良子”系列商标持有主体——北京台联良子保健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地(央广网记者 朱冠安 摄)
当记者提及涉事的丰科万达店、四道口店均为品牌加盟门店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还真不太清楚,我没听说过”,对两家门店的加盟资质、闭店情况均称不知情。记者提出对接公司负责人,了解加盟管理规则与纠纷处置方案时,对方称自己并非负责人,且公司当下“没人”,无负责人可出面回应。
律师:品牌方收取了加盟费
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汤泉良子加盟店老板“跑路”行为涉及到的多项法律风险,北京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腾认为,汤泉良子丰科万达店自 3 月起拖欠大额房租,4 月仍有消费者到店储值。若有证据证实两家门店的经营负责人,明知门店已丧失履约能力,仍隐瞒风险继续收取消费者储值,则可推定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有涉嫌诈骗的刑事风险,该定性最终需要司法机关结合证据予以认定。
沈腾认为,除了加盟店老板“跑路”的行为涉及多项法律风险外,品牌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储值,冲的不是某一家店,而是‘汤泉良子’这块招牌。品牌不能一句没关系就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加盟店挂着品牌的招牌,如果品牌方收取了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沈腾解释说,加盟店用着品牌的统一形象经营,消费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一家。“牌子是你的,钱是冲牌子储的,出事后你就不能说‘和我没关系’。”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李红枝进一步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若品牌方以自身名义或通过统一的品牌授权、宣传,使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其与品牌方直接发生交易或品牌方对加盟店储值提供保障,加盟店产生的行为后果,品牌方担责是应当的。
加盟店维权难度大于直营店
沈腾说,早在2022年6月,《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已经正式施行。《条例》针对这类预付卡商业行为的跑路隐患,作出了非常明确且严格的制度设计。例如专用存管账户制度,《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应当在存管银行开立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方式支取。同时,今年5月修订的新版《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预收资金余额达到 20 万元的备案经营者,应当落实预收资金存管,普通经营者存管比例不低于上季度预收余额 20%,品牌发卡企业不低于 40%。结合涉事门店规模及储值规模来看,两家门店本应纳入资金存管监管,但目前没有信息显示其完成备案与资金存管。法律虽然要求构筑了‘防火墙’,但商家没有做到,这就导致监管制度在末端执行时出现了“留白”,最终让所有的商业风险落到了消费者头上。
李红枝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储值凭证、充值及转账记录、会员卡、与门店及品牌方的沟通记录、闭店现场照片等。以加盟店为第一责任主体主张退款,同时基于品牌信赖及特许人过错向品牌方主张权利,可将加盟店与品牌方列为共同被告。“消费者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预付款问题,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单用途预付卡违规,并向消协请求调解;若觉得汤泉良子经营者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沈腾律师提醒消费者,储值预付卡前,先查一查这家店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如果是加盟店,尽量不要大额充值,因为加盟店出事追责难度,比直营店大得多。
(记者:朱冠安)
责任编辑:王子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