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法理相融促和解 “新薪相印”化纠纷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03 11:44:03原创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赵昕渝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秉持法理相融、调解优先原则,妥善化解劳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劳动者小王在某信息公司工作,离职后,双方就欠付工资、经济赔偿、年终奖等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劳动者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仲裁裁决作出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随即提起反诉,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核心争议并非单方过错,而是沟通错位、信息偏差引发的误会。劳动者称,公司曾进行岗位调整,新工作内容适配度低、配套培训不足,自己难以快速适应,且人事多次约谈,存在引导其主动离职的情形;公司则表示,调岗后劳动者核心工作未发生改变,且已提供对应培训,劳动者存在考勤不规范的情形,亦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面对这一情形,承办法官综合全案事实进行分析研判,分头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公司释明,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员工日常管理、违规警示、沟通对接上存在疏漏,未尽充分规训、疏导义务;另一方面向劳动者讲清,其在工作中负有勤勉义务,应当遵守用人单位合理的规章制度,理性看待岗位调整与用工管理,同时,就劳动者具体主张的欠发工资、年终奖等诉求,一一进行分析,引导其合理调整诉求及心理预期。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放下芥蒂,签署调解协议,公司当场向原告支付了欠发工资、经济补偿等7500元。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企业管理秩序,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升级。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擦亮“新薪相印”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品牌,不断创新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拓宽解纷路径,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直抵民心。

责任编辑:王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