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君悦果酒业因刺梨蒸馏酒标签不合格被罚没3730元

酒水食空 |  2026-09-03 15: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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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黔南州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贵市监罚〔2026〕56号),贵州君悦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受托生产的刺梨蒸馏酒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230元,合计罚没3730元。

2026年4月30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抖音网店“黔越山海贵州特产”销售的刺梨蒸馏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产品规格型号为100ml 52%vol,生产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执行标准为GB/T 11856.2(一级),生产者名称为贵州君悦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为贵州梨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刺梨蒸馏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1856.2-2023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酒精度实测值为54.7%vol,而标签明示值为52%vol。根据《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白兰地》(GB/T 11856.2-2023)的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该批次产品实测值超出允许范围。

2026年6月3日,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该公司,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签字确认并表示不申请复检。

执法人员在公司经理黄亚林全程陪同下,进入公司成品库进行检查,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刺梨蒸馏酒库存。经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代加工合同及52度100ml刺梨蒸馏酒试销采购合同,该批次产品协议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委托生产商为贵州梨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为贵州君悦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量为15件(每件24瓶,共计360瓶),已全部售出。

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6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2026年6月15日,当事人委托公司经理黄亚林到该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询问,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受托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2230元,上缴国库;

二、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以上罚没金额共计3730元。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公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11月30日。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君悦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08月22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沿山镇(海珠贵定共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特产品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为任廷骏逸。专注于刺梨酒类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年产刺梨白兰地300吨、刺梨蒸馏酒500吨、刺梨果酒及啤酒2500吨。企业旗下产品“梨漾16度刺梨露酒”和“君悦果10度玫瑰刺梨露酒”曾荣获2025年中国优质葡萄酒挑战赛金奖及中国酒业协会“青酌奖”。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