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赃车再作案!禹城一男子接连偷两车被拘留
省市一体 | 2026-09-04 08:00:00 原创
隋乔来源:大众新闻
“刚得手一辆自行车,非但不收手,还骑着偷来的车继续作案!”近日,禹城县公安局莒镇派出所民警快速研判、精准出击,抓获一名接连盗窃两车的违法行为人,这一波操作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此前,派出所接连接到两起群众报警。有村民报警,自家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三轮车被盗;另有群众反映,放在小区单元门口的山地自行车不翼而飞。两起侵财类警情接连发生,直接关系群众财产与出行安全,群众十分焦急。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两处案发现场开展勘查工作,走访周边群众摸排线索。由于两起案件均发生在凌晨,夜间光线昏暗,监控画面清晰度有限,仅能看到一名男子骑着带有反光条的自行车在现场周边活动,无法辨识体貌特征,破案线索十分有限。

线索虽少,办案民警并未放弃。办案人员反复复盘监控录像,结合被盗车辆特征,调取沿途道路卡口信息,抽丝剥茧梳理蛛丝马迹,逐步锁定嫌疑人高某。
经核查还原作案经过,嫌疑人的操作十分嚣张:高某先伺机盗取山地自行车,得手后便骑着这辆赃车四处游荡。路过一处院落时,他发现路边停放的电动三轮车钥匙未拔,周围也没有路人,贪念再起。随后,他将刚偷来的自行车放置在电动三轮车后斗,直接驾驶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一次性非法占有两辆车辆。高某自以为作案隐蔽无人察觉,殊不知警方已经顺着线索锁定了他的踪迹。

掌握嫌疑人落脚点后,民警迅速开展抓捕行动,将高某当场抓获。到案后,高某对先后盗窃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时,请务必做到停车即上锁、随手拔走车钥匙。车辆尽量停放于路灯照明处、监控覆盖区域或有人看管的点位,消除安全隐患,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大众新闻编辑 隋乔 大众号 山东政法 联合共创)
责任编辑:孟焕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