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计服务收入偷税,山东慧准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罚15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03 17:51:38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处罚公示显示,山东慧准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因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定性为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罚款合计150860.12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南税稽三罚〔2026〕165号,处罚日期2026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成仁。
经查,该企业将收取的部分服务服务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结转收入。2022年合计少计收入1251895.61元、2023年合计少计收入872927.29元、2024年合计少计收入2280909.39元。
上述行为造成少缴增值税36585.9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80.49元、企业所得税213567.1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单位上述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被定性为偷税。
税务机关对该单位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罚款合计150860.12元。
偷税,是指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列/不列收入,经税务通知申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等手段,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刑法对偷税有明确惩戒规定。偷税行为不仅会使企业面临税款追缴、滞纳金、高额罚款等经济损失,还会留下信用污点,影响招投标、融资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同时也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处罚信息已对外公示。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局执法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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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