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烟台市民关注的医保问题(十一)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04 11:44:05原创
大众网记者 姚辉 通讯员 衣宝萱 烟台报道
问:我是烟台参保职工,家庭成员是否可以共享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答:不可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本人享受,家庭成员或亲属间不得互相借用或冒用。凡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问:我是一名烟台参保职工,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密码忘了怎么办?初始密码是什么?
答: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初始密码是身份证最后7位数的前6位,初始密码不能直接支付,首次使用前必须修改。忘记密码后,可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终端设备上修改,也可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重置修改密码,还可到医保经办大厅自助设备或窗口办理密码重置修改业务。
问:我是烟台参保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烟台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较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
问:我父亲是烟台退休职工,已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评定,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经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基础护理费用(含参保职工在享受医疗专护待遇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和保障对象按比例分担,个人负担10%,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负担90%。日常照护费用以“照护服务包”的形式予以保障,个人不负担照护费用。
问:我妻子是烟台参保职工,在新加坡生了宝宝,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保女职工境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不报销,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责任编辑: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