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寨沟马脑壳金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非法占地被罚47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04 14:53:25

近日,九寨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四川九寨沟马脑壳金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476473.5元。

根据九寨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九综执自然资罚决字﹝2026﹞第5号),涉事单位为四川九寨沟马脑壳金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经查,该公司在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区域内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及《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6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九寨沟马脑壳金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主营金矿开发,涵盖探、采、选、冶及销售全产业链。2024年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由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2%)、九寨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5%)和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3%)共同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元华。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