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向教学一线倾斜,校准的是教育评价

大众新闻 杨成   2026-09-05 00:02:20原创

9月4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政策,健全共保联动机制,让绩效向教学一线、班主任、乡村教师倾斜,让潜心教书育人的人被看见、被尊重、被回报。

绩效向谁倾斜,体现的是教育评价和收入分配的导向。学校里,教学一线教师承担最直接的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还要负责班级管理、家校沟通、学生安全等大量工作,乡村教师则面对师资不足、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艰苦等现实问题。如果不同岗位、不同工作量最终在绩效分配上差别不大,绩效工资本应发挥的激励作用也就很难体现出来。

向教学一线倾斜,首先要把工作量和教学实绩体现出来。

绩效工资不同于普遍性的工资收入,本身就带有激励性质。早在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就明确提出,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2022年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又再次提出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政策连续强调这一点,说明学校内部绩效分配仍有改进空间。教师工作并不是简单按课时多少就能完全衡量,备课质量、教学效果、教研任务、课后辅导等,都需要纳入评价。如果图省事,把奖励性绩效平均分配,干多干少差别不大,绩效工资就容易变成另一种固定收入。如果过度依赖考试成绩、升学率,又会把教师评价引向另一个极端。

因此,向教学一线倾斜,要把教师真正花在教学上的时间和精力体现出来。课时量、教学实绩、育人成效可以有不同权重,但总体原则应该明确:承担更多教学任务、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在绩效分配中应当得到相应体现,不能让认真上课、踏实教书的人在分配中吃亏。

班主任和乡村教师承担的额外责任,应当在待遇上有所体现。

班主任被单独列出来,并不是偶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绩效工资分配也应向班主任倾斜。这意味着,班主任工作本身就是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课堂教学之外可以忽略的“额外事务”。

近年来,班主任承担的许多工作并不发生在课堂上。学生纪律、安全、心理状况需要关注,家长需要沟通,班级出现突发情况也往往首先找到班主任。这些工作难以完全用课时计算,却占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既然制度已经承认班主任岗位的特殊性,绩效分配就应当把这种岗位差异体现出来,而不能只在评优评先时有所区别。

乡村教师面临的则是另一类现实问题。到2025年9月,国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每年惠及120多万名教师,并明确实行“越是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差异化补助机制。对于一些偏远乡村学校来说,教师不仅工作生活条件与城区不同,还可能存在一人兼教多个学科、承担更多校内事务等情况。要让教师愿意到乡村去、能够在乡村留得住,待遇上的适当倾斜是必要条件。

绩效考核要讲实效,不能给教师增加新的负担。

绩效向一线倾斜,最后还要落实到一套合理的考核和分配办法上。学校情况不同,教师岗位不同,很难用一张统一表格解决所有问题。只按课时计算不够全面,只看考试成绩也不科学,如果为了体现“绩效”又增加大量填表、留痕、评比,反而会挤占教师本来就有限的教育教学时间。

近年来持续推进的教师减负,已经说明了这个道理。2025年年底,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严格规范发文审核、清单管理督查检查、优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控借调借用教师、精简数据填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健全监测核查及强化部门工作协同等方面提出8条措施。给教师减负,目的就是让他们把更多精力放回课堂和学生。

绩效考核同样应该围绕这一目标设计。教学一线教师重点看教学任务和育人成效,班主任要把班级管理等工作合理计入工作量,乡村教师则应充分考虑学校位置、工作条件和任教年限等因素。考核项目不宜过多,程序不宜过繁,能够通过日常教学管理掌握的情况,没有必要再让教师重复填报。

让绩效向教学一线、班主任、乡村教师倾斜,关键不在于多设几个指标,而在于把教师真实付出的劳动算清楚、体现好。收入分配不可能解决教师队伍建设的所有问题,但干多干少、责任轻重如果长期体现不出差别,难免影响积极性。让承担更多教学和育人责任的教师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回报,是绩效工资应有的作用,也是尊师重教最具体的体现。

(大众新闻记者 杨成)

责任编辑:吕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