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岷州国有投资集团因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被罚3.9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07 10:11:20

近日,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岷县岷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负责经营的“岷州风情一条街”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9262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岷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4号)显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岷县消防救援大队据此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处罚日期为2025年9月3日。

公开资料显示,岷县岷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岷县县属国有企业,近年来在城市建设、资产运营、产业投资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岷州风情一条街”是该公司重点运营的商业资产之一,公司曾通过多种渠道对其实施宣传推广和商铺出租。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