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趣学食安法|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网络餐饮三项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系列(一)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07 11:34:03原创

系列说明:本系列围绕食品经营主体日常合规要点开展普法,寓教于乐,帮助食品经营者夯实主体责任,助力三项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第1篇|证照要亮出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公示

普法解读

食品经营主体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不能收起来锁进柜子,也不能用货物遮挡。法律要求必须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摆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方便监管检查、消费者监督;电商经营者还需要在网站首页持续公示证照信息。证照公示是食品经营最基础的合规义务,也是专项整治检查的首要内容。

法条原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

2.《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摆放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展示其电子证书。

责任编辑:王冠男